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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爆者结局判几年(引爆者结局判几年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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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爆者结局判几年

案件回顾

2018年8月6日,湖南岳阳市安化县某广场发生一起爆炸事件,造成8人死亡,39人受伤。经初步调查,案发地点附近有一名男子被记录在监控中,且其行踪异常可疑。警方随后在该男子住处搜到多个爆炸装置的制作材料,以及该男子自己制造的爆炸装置。经调查,该男子名叫张某,现年29岁,系岳阳市人。张某在案发前曾在岳阳市一家刻制公司工作,但于2017年下半年因为工作不顺心辞职,并一直失业至案发前。警方调查还发现,张某在网上浏览了多篇制造爆炸物的文章,并进行了实践,在其住处曾制作多个装置。

审判过程

张某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后,经检察机关审查起诉,最终由安化县人民法院审理。张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、爆炸罪等罪名被起诉。在庭审过程中,张某的辩护律师表示张某的确制造了爆炸装置,但并没有具体使用的计划,其只是出于兴趣进行制作。但据检方辩称,张某明显是有预谋的,其制作出来的装置具有极高的杀伤力,且放置在人员较为密集的公共场所,已经明显具备了造成人员死亡的危险性。经过多次开庭审理,最终安化县人民法院判决,被告人张某犯罪事实清楚,证据确凿,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20年,剥夺政治权利5年,并处罚金10万元。

社会反响

此案一经公开,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。对于张某的判决,一些网友表示认可,认为其行为已经涉及到极大的危害性,理应受到严厉的惩罚。但也有些人认为判处20年过于严苛,认为张某未实际造成人员死亡,应该考虑到其情节轻重依法作出量刑。总的来说,此案的审理结果得到了法律程序的认可,也体现出司法机关对于此类极具危险性的行为的严肃态度。但也应该在实际判刑中考虑到被告人的个人状况和社会影响,让被告人在服刑期间思考反省,并真正能够改正自己的错误行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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