浙江省考基层工作经验怎么认定(浙江省基层工作经验认定指南)
浙江省基层工作经验认定指南
一、认定条件
1、基层工作经验应与评职称岗位和职业技能要求相适应。基层工作应在所从事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、计划生育机构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相关单位,实际工作年限须在申报专业领域内。
2、基层工作经验包括申报人在公共卫生岗位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、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、卫生行政部门等从事公共卫生管理、临床医疗服务、科技工作、教育培训等方面的工作经历。
二、认定材料
1、《职称申报表》
2、本人所在医疗、卫生、计划生育部门的组织机构和任职文件、人事档案、社保卡、员工档案等材料的复印件。
3、基层工作岗位履历材料。包括岗位任职证明、每份工作证明或评定科研成果简介、获得的荣誉证书、参加的研究或培训的证明材料等。
4、职称评审委员会规定的其它材料。
三、认定过程
1、所在单位应认真核实本人的基层工作经历、材料真实性。提交职称评审委员会审核所需的基层工作经历和资格证书等材料时,所在单位应出具《基层工作经历证明》。
2、职称评审委员会将审核基层工作经历是否符合评职称要求,以及材料真实性是否符合要求。审核不通过的,将及时予以反馈,要求申报人提供补充材料并作出解释,再次进行审核。
3、审核通过后,职称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人提交的材料列入职称评审系统进行备案。职称评审结果公示期间,申报人如对认定结果存在异议,应向职称评审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,职称评审委员会将组织专家重新进行审核,并对结果进行公告。